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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杀妻案失踪是在2020年7月5日被报案的。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因家庭生活矛盾对其妻来某某产生不满,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,分尸后分散抛弃。7月6日20时左右,许某某与另两名家属于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四季青派出所报案,称来某某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失踪。
我觉得这个现象是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。我来谈谈我的观点:
1.现代社会中,只要是有社会关系的人,他们的突然失踪,必然会引起身边人的怀疑。杭州的来女士以及南京的李姑娘都是如此。即使杀害她们的凶手不报案,很快也会有其他家属、朋友和同事报案。这样一来,凶手许某和洪某的嫌疑就陡增了。警方势必马上将目光对准他们,这对他们的后续操作都极为不利。
2.两人都是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。两个人在报警前已经做了很多准备工作,因此他们都很自信的认为即使报警也不会被警方发现,也能躲过警方的怀疑。
3.两人在报警前都给死者家属进行了“洗脑”,使得死者家属都没有第一时间怀疑他们,只是单纯把事件当做失踪进行处理。家属的不知情在一段时间内其实是扰乱了网友以及警方视线的。
杭州许国利杀妻分尸案。南京李倩月被杀案,两个案件有很多相同之处,那就是杀人之后都到警察局报失踪案。现在都兴贼喊捉贼了吗?主要是在自己作案之后,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是自己所为。这个时候只能故作镇定,但是毕竟人没了,又是自己的女朋友(或妻子)。既然人失踪肯定就要报警,所以这个时候硬着头皮也要去派出所报警。这个时候就要考验心理素质了,心理素质低的有可能当场就会败露,这样的话就给警方省了很长的调查时间了。像许国利和洪某这样,心理素质还是比较高的。
好在现在科技发达,刑侦技术手段高超,有一点蛛丝马迹,也会将你找出来。这两起案件,如果放在20年前,还真让能这两个人逃脱。尤其是许国利杀妻分尸案,20年前,小区包括马路都没有什么监控,那个时候的刑侦技术手段也不如现在高,所以以前才会那么多*案。
无数起案件告诉我们,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,不要心存侥幸,不要自信以为作案之后没人能查的出来,不要觉得自己聪明,别人都是傻子。你以为没人看见就查不到你了,莫犯罪,犯罪必被捉。
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
您好。
南京杀女友案件,最新报道,嫌疑人曾经威胁恐吓对方说杀她全家,后面雇凶杀人,主要是为了嫁祸给他人,这样自己就可以全身而退了。
但是疑点太多,雇凶杀人,受雇佣的人跟被害人都没有任何关系,没有任何矛盾就别人杀了,太不可思议了,而且吵架还雇凶杀人,太大费周章了。
而且受雇佣的人还非常听他的话,言听计从,没有一点实力和能力,根本不可能的事情,哪怕是自己的朋友,这是掉脑袋的事情,居然受雇佣的人没有任何反抗,
其次工作居然是保密的,比如:国安局,它也是国家保密单位,只要不涉及红头文件、国家机密和特殊任务,一样可以告知他人自己的从事单位是国安局。
然后他又经常出国,被杀还是在云南边境,有可能是她知道什么事情,然后大吵一架,准备离开,但是嫌疑人怕对方说出去,然后杀人灭口,因为云南边境最多的东西谁都知道,这个也能说通。
贼喊捉贼一个是想误导侦查方向,一个是想撇清关系嫁祸他人,最开始说的因为矛盾吵架,然后雇凶杀人,太不可思议了,他们认识也没有多久,见面也没有见过几次,利益冲突根本不可能的事情,除非她知道了什么事情。
最新报道嫌疑人父亲是一名司法局干部,所以能雇凶杀人也是很正常的事情,都知道司法局是干什么的,管理缓刑人员的地方,能接触到缓刑人员和释放人员也是很正常的事情,甚至接触一些丧心病狂的人,所以要雇凶杀人其实对他来说并不难。
不是都兴贼喊抓贼,而是犯罪分子太狂妄自大,视人命如草菅,挑战法律,无法无天,自认为:机关算尽太聪明,最终害人害己,走上一条不归路。
一:) 犯罪分子都有超强的心理素质,自认为聪明,事发后,想蒙混过关,扰乱警察视线,故意提供错误信息,干扰警方办案。
二:) 两起案件都是预谋已久,精心准备,周密策划,最终实施做案,杀人灭口。说明她们都遇到人渣。
三:) 两起案件,都是预谋杀害自己最亲近的人。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。夫妻过不下去,可以离婚。男女朋友谈不下去,可以选择分手。为什么选择最残忍的杀人,是无视法律?还是草菅人命?还是犯罪分子有心里疾病?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!
四:) 女人找老公,谈男朋友,一定要搽亮眼睛,看清楚对方的人品,素质,担当,责任等等一些做人的道理。不然真的是遇到了魔鬼,最终害了自己的性命,给家人留下永远的伤痛。
五:) 两起案件,都是有预谋杀人。杭州许某某一个人在家杀人,手段残忍,分尸冲入下水道,流入化粪池。南京杀女朋友的洪某某,伙同他人,合伙作案,在郊外杀人,尸体掩埋郊外。至少留有全尸。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任何做坏事的恶人,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,最终都是杀人偿命,死刑一条。给死者一个交代,还社会一个公证。
其实杭州杀妻案报警主要是大女儿的功劳,因为大女儿接到来女士所在保洁公司的电话,联系不上以后,她就感觉到母亲是出事了,所以是大女儿和许某一起报的案。
现在都兴贼喊捉贼了吗?
是的,现在这些罪大恶极的杀人犯,不光越来越狡猾,而且反侦查能力也是越来越强了。他们深知做案以后再去报警,这样警方怀疑到他们的可能性就会变得非常小。
因为他们是与被害人关系最亲密的人,他们会想方设法恶人先告状,以被害人的角色,来洗刷嫌疑:我老婆不见了,你们赶紧帮我找老婆呀,你们不能怀疑我,我才是受害者……
南京女大学生被害埋尸案,洪某和两个同伙密谋,洪某自己也到了勐海,把李某月骗到勐海荒郊野外杀害埋尸后,当天夜里就坐高铁回南京,第二天主动联系李某月父亲,说李某月联系不上了,还调取监控,一起去报警……
其实这些犯罪分子真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,在杀人案件中,第1个报警的人有90%的可能是作案凶手,这个是在刑侦学中统计出来的。作案后再报案,这个是很多犯罪分子为了洗脱嫌疑,也就是反侦查的最低级的一步。
幸运的是现在的侦查技术非常先进,监控设备也布满大街小巷,已经为犯罪分子布下天罗地网,只要你敢以身试法,就绝没有瞒天过海的可能,不管你有多狡猾,反侦察能力有多强,也不管你是什么背景,什么地位!
希望办案人员对杭州杀妻案和南京大学生被害埋尸案,专案专办,尽早审理,从严判决,重重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,给大家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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